奇点小说

奇点小说>优秀作文(二) > 英雄(第1页)

英雄(第1页)

英雄

像英雄般飞翔

郭小明死了。从十七楼的平台跳了下去,摔成肉饼。

我认识他是在九二年,那年他进入一个专门培养流氓地痞的美术学校学习。我表哥也在那所学校,并且和他同班。有一次表哥说今天他们班里上人体艺术课,很过瘾,问我要不要去。我不知道什么事情能够比躲在游戏厅里抽烟过瘾,抱着很大的好奇心去了。事实上那天的经历真的很过瘾:一个女人被老师请到讲台上,然后开始脱衣服。刚开始我被吓呆了,以为表哥参加了流氓团伙,自己刚刚也上了贼船。可是后来,班上的同学并没有一拥而上,而是纷纷在画板上画着这个光溜溜的女人。我顿时为自己的狭隘而羞愧,这是艺术,不是色情。可是慢慢的,教室里的呼吸声越发沉重,我才释然:全他妈不是好东西。就在这时,我突然在教室的一个角落发现了唯一的好东西,那就是郭小明。他趴在桌子上睡觉。

后来表哥经常把这个人带到大舅家。那时他很瘦,而且邋遢的要命。在他的身上你可以找到多种物质的汁迹。头发有时蓬松的像个草垛,有时油腻的紧紧贴着头皮。总之,那个脑袋让人十分厌恶,扔在大街上恐怕都没人愿意去踢一脚。大舅有点讨厌他,其实全家人除了我和表哥都很不喜欢这个人。表哥不嫌弃他是因为自己还远不如他干净。我不讨厌他是因为我觉得搞艺术的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不然为什么表哥整天的仰天长叹自己是艺术乞丐。有个问题我至今才弄明白,为什么表哥同样的邋遢而姥姥却把他视为心肝宝贝,郭小明比表哥还要利落一些,却招来全家人的厌恶。其实,一句话就可以解释这一切:谁家的孩子谁不爱。

郭小明的家里人一定也会嫌弃表哥而喜欢他。可后来我才知道,郭小明真的是没人爱了。我去过他家几次,每次他母亲都是在睡觉。当时我还想:这个女人活的够滋润的。可后来才知道,郭小明的母亲患病,具体什么病我忘记了,只知道那种人叫“植物人”。那时侯真是天真的可爱,以后我去他家的主要动力就是想看看他母亲开花没有。

他没有父亲,唯一一个正常的亲人就是二叔。可是二叔家里也很困难,在给了郭小明三千块钱的入学费后,明确的告诉他,自己已经尽到义务了,以后这个家就靠他自己支撑。

郭小明是个能人。在表哥还为了五毛钱而对舅妈来回扭动屁股撒娇的时候,他已经能够靠自己的专长挣到钱了。他为一家夜总会画广告。我一直以为他在学校里画画是最棒的,因为他的画能换来钱,这说明一切。而表哥的画大多数都是用来给我包书皮,还得挑那些没有**女人的;可是在我看过郭小明画的那些广告后,对他的崇拜感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画的全是一些穿三点式的女人。说到这里,我必须再次回忆一下那节人体艺术课:在别人都聚精会神的盯着那个女人的时候,他却在睡觉。这样就导致了他今天的画十分离谱。画的好坏姑且不说,可是就物理和生理角度而言,胸围大到如此地步的女人根本就不可能直立行走,更何况跳舞了。

一转眼再次见到郭小明已经是两千年的元旦。表哥美术班同学在大舅家聚会。那天郭小明穿着十分的讲究,具体那些牌子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大舅不停的向他劝酒,还说让他多提点提点表哥。大舅笑的很灿烂,而数年前看到郭小明白眼上翻的的表情却依稀在我眼前浮现。

酒罢,送客时大舅拉着郭小明的手送出很远,灯光下我模糊的看见他握着郭小明的手,上下不停的掂,对于做厨师的大舅来说,这样的动作他一次可以掂上几个钟头。

看着不远处大舅和郭小明暧昧的告别仪式,我问表哥郭小名现在怎么发了?表哥神秘的伸出两根手指。贼呀!——我惊讶的说。表哥摇摇头,他似乎很难界定他的职业。

郭小明确实是个贼,可是又让我很难把他当成贼。每次想这个问题的结果也总是像表哥那样摇摇头。他这个贼很特别,甚至我可以以个人的角度说他有些伟大。他只在高级夜总会里偷东西,而且只偷那些坐政府牌照汽车而出入夜总会的人。仅这一点我就很难去鄙视他。当然,我不能说偷钱包是对的,如果认为对,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穷了。但是退一步来说,起码偷这些钱的小偷没有那么可恨。如果道德需要我说他是个可恨的贼,我也只能从另一个角度去批判他,因为目前为止我还混在社会大多数人的道德范畴内——郭小明每次偷来皮包后,不是对里面的钱最感兴趣,而是对里面的各种票据、电话号码、会议记录进行分析。他在此过程中熟练掌握了一项很特殊的技能,就是通过这些东西分析出此人在什么单位工作、任何职务、和哪些人有着密切联系。这种人如果像古装电视里剧那样被国家招安,肯定大有作为。可恨的是,郭小明属于那种特别能臭显的人,每次被偷的领导同志如果在夜总会和小姐有亲密行为,他都要千方百计的查到对方老婆的电话号码,然后以神秘人的身份通知她:他老公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摸了小姐哪里。这说明他这个贼很不安分,甚至缺少“职业道德”,是个多事的贼。

如果还要说一些他做的出格的地方,那就是这几年里,他销毁了几十万的“灰色”发票。所谓灰色发票就是那些给老婆买了一条**也要开成办公用品报销的票据。这种发票在很多领导甚至领导的司机那里都可以发现。郭小明每次偷到这些发票都会把它烧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挽回了国家的损失。如果国家允许他将功补过的话,他大可以到检察院投案,然后功过相抵,功劳超出的部分换个反贪局长当当。当然,这些只是设想,真若是有此一说,偷这种发票的人数肯定暴涨。那样,政府机关的很多领导同志将惶惶不可终日。

既然他在做贼的过程中为国家做了这么多的好事,本应该在后世的典籍里成为民族英雄。可是他永远没有被载入史册的机会了。因为他摔成了肉饼。原本英雄就义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摔成肉饼就十分夸张。英雄可以被炮弹炸成飞灰,可以被铡刀斩成两段,可就是不能被摔成血肉模糊的饼状,而且是在警察的围追堵截下。这样的英雄老师没办法讲给孩子听。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郭小明的母亲于去年去世,在给母亲办完后世于医院结帐后出来,在一个很僻静的地方捡到一个皮包。以他的经验分析,这个皮包显然是同行们遗弃的,被翻的杂乱不堪,只剩下一份散落的病历。这样病历对于一个病人来说应该非常重要。这要在一些麻木的人来看,最多也就是放在原地不予理睬。偏偏郭小明在数年的做贼过程中,不断的陶冶了自己的情操,慢慢的竟然变成某种意义上的“高尚人”。做贼是可恨的,做了贼又不与贼自居就是可悲的了。

郭小明按照病历上的地址把皮包送回医院。在医院的走廊里恰巧碰上了失包的人。这样的场景出现了:一个男子,长相丑陋,因为忙于母亲葬礼而显得落魄不堪,手里摆弄着一个皮包,而这个皮包却是你的——我想,任何人也会把他当成偷包的贼而不是拾金不昧的青年。更加难以解释的是,包里的值钱物品已经不见;双方在争执中,郭小明始终没有底气大声的说自己不是贼。很快,警察赶到。郭小明唯一的反映就是逃跑。因为他相信警察有能力证明他是个贼。

他沿着楼梯拼命的往天台跑。这主要是受了港台警匪片的影响,一般那种片子里的天台上都会有一条绳索,供贼逃生。可是郭小明忽略了一个问题:在那种片子里贼才是主角,而且大多以正面形象出现,所以,导演会配上几个笨警察以衬托贼的本领高强;这不是电影,没有导演,即使有,在社会主义的主旋律下,也不允许警察那么笨。

郭小明被逼在天台一角,面前是四五个高大威猛的人民公安。此情此景下,普通的贼肯定束手就擒,认罪伏法了。可是郭小明不是一般的贼,甚至在刚刚他还认为自己是个高尚的人。美梦破碎后的人有很多种反映,主要是看这个梦有多美了。一个贼把自己梦做一个英雄,显然这个梦的落差太大,就像此时天台与地面的差距一样。为了体验这个差距,郭小明跳了下去。

我设想了一下他在空中的思想范围:也许他会为自己当初选择做贼而忏悔、也许他依旧为自己能够销毁那些试图套取国家财产的发票而自豪、也许他会后悔做出自认为高尚的举动。但我更希望他能够继续把自己当作英雄,在天台与地面的差距里,把自己的梦拼接起来。在变成肉饼之前,尽情的享受着像英雄般的飞翔。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