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续写《红楼梦 正文 第四节 糊涂官乱判糊涂案(二)

正文 第四节 糊涂官乱判糊涂案(二)

目录:续写《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拾遗| 类别:历史军事

    至次日坐堂,勾取一应有名人犯,雨村详加审问,果见冯家人口稀疏,不过赖此欲多得些烧埋之费,薛家仗势倚权,偏不相让,故致颠倒未决。

    雨村便决定徇情枉法,胡乱判断此案。

    雨村早预先命门子到街上请术士扶乩,再当场揭穿术士的谎言,复以招摇撞骗为名抓来那胡说八道的术士。却不送入牢房,径自带到雨村这里。

    雨村假装审案,道:“他说得不对,又有何妨?不给他钱就是!”

    门子道:“他学艺不精,却出来骗钱,我这是为民除害!拆穿他还不行,必要使他将骗得的钱财都拿出来才行!”

    那术士只道是自己平日里打点不周到,碰上官差亲自出面勒索钱财,忙道:“小人愿罚!今日所得银钱全都奉上!日后还有孝敬,且放小人回去罢!”

    雨村道:“我不要你钱,只是明日审案,有些棘手,怕案犯不从实招来,故而需你扶乩,只需按着我这里写的两纸符文写来,便恕你无罪。”

    术士正乐得效命,以正视听,自树威信,哪有不答应之理。

    此时,贾雨村见传齐了一干人证,更有薛家家人说薛蟠已死。雨村便以此为由,说人死不能复生,没有被告,也没苦主,无法审案,便要审鬼。遂命人叫来在后堂等候的术士,当堂扶乩,不多时,术士呈上符文。只见上面写的是:

    “在下冤魂薛蟠,当日并未动手,冯渊之死,纯属双方动手,家人误伤。原因起于拐子不义,将英莲卖于两家。致使双方良善之人顿起歹念,强行抢夺英莲,一时犯下大错。”

    再行扶乩,又得符文,上写:

    “小人冯渊,因拐子人卖两家,心中不服,遂与薛家争抢英莲。死于斗殴,心中惭愧。不该找薛家寻衅,悔之晚矣!”

    雨村又问拐子是也不是?那拐子只得承认是自己怕冯家失信,又想多得银钱,才将英莲卖了两家。

    雨村道:“那拐子原是始作俑者,此案应治办始作俑者。薛蟠已死,不与追究,另判拐子为冯渊抵命。英莲既已被薛家收留,便判归薛家。但是薛家应当多赔付冯家烧埋银子并一应损失。”遂按例加重判赔了银子。

    那拐子连喊饶命,被拖了下去。众人拍手称快。

    百姓都说这位青天大老爷能通鬼神,一扶乩,那拐子就招了!真是神了!

    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

    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九省都检点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此事皆由葫芦庙内之沙弥新门子所出,雨村又恐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大不乐业,后来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

    当下言不着雨村。且说那买了英莲打死冯渊的薛公子,亦系金陵人氏,本是书香继世之家。只是如今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老大无成,且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又有权势可依,也没有什么可忧虑的。

    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起,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续写《红楼梦》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续写《红楼梦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