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浮生未歇 chapter18

chapter18

目录:浮生未歇| 作者:萧毛毛_| 类别:都市言情

    我们回到会所,安晨匆匆收拾了东西。我问,“去哪?”

    他说,“不知道”。

    我很累,一屁股坐在床上,“那就这儿好了。”

    “不行,任敬轩知道我在北京。会……会很麻烦……”

    我很惊讶,“那又怎样。他是你大哥,你们有什么过节?对了,为什么你姓安,他姓任?”一连串问题问出来,觉得自己好鸡婆。

    安晨倒也没有恼,淡淡的说,“我随母亲姓。我和他同父异母。不过他的事情,你不要多问,到此为止。”

    我只好住了口。

    收完了东西无所事事的在沙发上坐着逗兔子玩儿。安晨抽完一根烟,突然对我说,“愿不愿意再杀几个人?”

    我心一紧,这些天这样逛街放风筝,我差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冷冷的说,“反正是工作,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谁,在哪里?多少钱?”

    他从包里掏出四张男人的照片。我一眼便能看出他们的职业,于是问安晨,“为什么要杀他们?”

    他眉头紧锁,“什么时候轮到你来问这个问题。”

    我依旧好奇,同行不相杀,这是我进组织就知道的规矩。安晨更加不会不知道,因为杀了会有许多麻烦。

    “这是私事。事成之后,斯德哥尔摩的那家赌场,我那百分之八十五的股份归你。还有百分之十五,留给Linda,毕竟她辛苦那么些年。”

    “那你呢?”

    他突然不耐烦起来,“你别管。”

    从箱子里拿了一把崭新的银色意大利伯莱塔92F型手枪递给我。我入行这么些年,还从没接触到这么好的枪。据我所知这枪的性能是小型手枪里面最好的,有效射程50米,弹容15发,精准度极高,身形又小,简直像一件艺术品。这些年来,我竟也对毒啊、刀啊、枪啊有了兴趣,看到好枪也会兴奋到爱不释手。

    我拆了枪看,这枪用了很多年。枪膛已经不是很新了。

    “哪来的。”

    我没见他这些年来用过一次枪,偶尔有几次他亲自去做任务,用的不是毒便是刀。

    他说,“我的。以前是我父亲的。”

    我把枪拿在手上反复把玩,“你也不用它,可惜了的。”

    他瞟了我一眼,“既然你喜欢,送你了。”

    我激动的快要尖叫,“真的?”

    他点点头,“只是这件事情结束了以后,不要再用它来杀人。”

    我二话不说应了下来。

    “这是这些人现在的住所和职业。”

    我拿了他递给我的资料,这四个人中有三个如今都是“上了岸”的,已经不做老本行,换了身份后散落在世界各地,都混的有头有脸。还有一个身份未知。想来也会混的不错。

    一下子干掉四个,这事儿的风险不可谓不大。我有些犹豫,以往安晨替我接下的任务,老实说都是毫无悬念的毛毛雨,对象是手无缚鸡之人,而买他们命得人又绝对能把事情罩下来,我来做,几乎没有什么危险。而这四个人,本身应该身怀绝技,不容易近身,而安晨又说是私事。我犹豫了一下,虽然说赌场百分之八五的股份够我下下辈子衣食无忧,可我要这么多钱干嘛呢?万一这件事情上翻了船,父母的仇谁来替我报?

    内心小小挣扎了片刻,我说,“这活儿难度太大,做不来。你自己做吧。”

    他将资料整齐的放入袋子里面,声音铿锵有力,“必须你来。”

    “我要死在这上面怎么办?”

    “我说过,我活着,你就不会死。我会告诉你他们每个人的弱点,保证能成功。”

    我看他的语气坚决,不像骗我的样子。这些年来,他当真还没有骗过我,又想到那家豪华的赌场,便说,“我没那么贪心。事成后,给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就行了。这就算我们师徒这么多年,我帮你的忙。”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意味深长,继而笑道,“还跟我客气。”

    我摊摊手,嘘了口气,“终于有事儿做了。第一站去哪里。”

    他指着第一张照片里那个中长发的男子对我说,“张云寒。四川人,在组织里做了8年,代号704,现在在洛杉矶做餐饮连锁生意。第一站,去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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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机场前,安晨指着兔子,“还带着它?”我隐约觉得这一趟的任务不轻松,会不会有意外也说不准,又要跑好几个国家,便说,“算了,找个宠物店寄养吧。”

    安晨剥开兔子的耳朵,原来芯片并没有植入兔子体内,而是用胶水粘在了兔子耳朵的内壁,也怪我粗心,这么长时间竟没有发现。安晨轻轻的把芯片撕下来,扔进垃圾桶。

    我歪着头看他,“怎么?不监视我了?”

    “你如果想走,我把你拦下又有什么意思?”

    我想到了那个小镇农家院里与我同枕而眠的欧阳飞,心开始抽着疼。若他没有去找我,我会不会真的放下了恨,跟着欧阳飞在那个小镇,租一个院子,养些蔬菜种点粮食,过自己的小日子。我们还可以教镇上的孩子钢琴,小提琴赚点外快。可没有如果,我走了,又留下欧阳飞一个人。我想他再不会等我了,这样也好。我的归宿是穷途末路,而他,值得更好的生活。

    我没有接安晨的话。其实他装不装那芯片,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已经不再想逃。我认命……我接受……

    安晨从我手里接过兔子,“别放宠物店了。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在北京,放在他那里吧。”

    我挺吃惊的,他竟然还有朋友,做我们这一行,朋友有时候也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他见我愣在那里,没好气儿的说,“干嘛?走啊!”

    我们开车进了城北的一个高档别墅群,在一间北欧式洋房跟前停下。安晨抱着兔子,牵着我的手,他的手心有汗,很热。我扭捏了一下,“干嘛拉我的手!”

    安晨瞪了我一眼,“装的像一点。我跟我同学说,今天带女朋友一起来。”

    我狠狠翻了他一眼,“谁是你女朋友。”

    他侧眼看我,“当年读书的时候,这哥们儿可处处不如我。现在人家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我凭什么不能有女朋友。你老实点,不然回去有你好受。”

    我小声说了句,“虚荣。”倒是觉得他这个样子,很真实很可爱。

    安晨的手紧了紧,一个漂亮女子来开的门,见到安晨愣了下,旋即激动的大叫,“潘磊,安子来了!”然后看了看我,那女子笑颜如花,“这是安子的媳妇吧!哈哈,真好看,上学的时候安子就喜欢你这种长相的女孩子。”

    我窘迫的低下头,那女子又笑了,“还害羞。”

    “曼曼,怎么不让人进屋啊!”

    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男人走过来,他和安晨差不多一般高,比安晨要壮一点,由内而外透着斯文气,见到安晨,却狠狠一拳砸进安晨的肩膀里,安晨吃痛的叫了一声,“轻点儿!这么多年了,还这么大老粗。”

    说完俩人便紧紧抱在一起,我看那个叫曼曼的女人好像还在默默流泪。我当时的状态,只能用风中林乱这四个字来形容。终于被请近了屋,安晨才跟我介绍,“这是我大学最好的同学,潘磊。这位呢,现在是老婆了,当年是小学妹,楚曼曼。”

    我站起来,伸手与潘磊握了握,楚曼曼掩面而笑,“这么正式,跟商务会谈似得。”

    潘磊说,“安子,这些年,你到底去哪里了。”

    安晨的表情有些窘迫,他不太会编谎话,便说,“一言难尽。家里出了点事情。”

    曼曼说,“多大的事情能让你书都不读了,一声不吭的跑掉。当年你在学校可是风云人物,大好的前程等着你。”曼曼转头看向我,“你是不知道,当时追安子的女孩儿,可能凑好几桌麻将呢。”

    潘磊猛拍了大腿,“安子,你还没给介绍弟妹呢。”

    安晨有些不好意思的看我,“她叫安然。”

    曼曼一惊一乍的,“一个姓啊,真有缘分。”

    我只觉得窘,低着头也不说话。

    潘磊问,“不管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总要安定下来过日子了吧。”

    安晨吃力的点头,环顾了潘磊的别墅,岔开话题,“常在杂志上看见你的报道,公司做的很大啊!”

    曼曼插嘴道,“子承父业,算不得什么本事。”

    安晨哈哈大笑,“你看,你老婆对你要求蛮高。”

    潘磊将曼曼搂过来,“老婆对我严格要求啊!”看他们脸上洋溢的幸福,我却又想到欧阳飞。若不是那场变故,如今我们也该能享受这样的生活。上帝真不公平。

    潘磊说,“安子,你现在在做什么。”

    看得出来安晨不想聊这个话题,只说,“也算是子承父业吧。”又指着蹲在地上的兔子,“我儿子,放在你这里几天。北京没人照看。”

    安晨竟然会说兔子是他儿子,我不可控制的笑出声来。安晨瞪我,对潘磊说,“安然没了兔子就不能活。明天我带她去蜜月,她放心不下兔子,非要带着,我可不想让这玩意儿当电灯泡。”

    曼曼已经抱起兔子,“多可爱的小狗啊!你们去你们的,我照顾他。等你们回来了,我可舍不得还呢。”

    我突然觉得,兔子跟着潘磊和曼曼会不会幸福一些。起码有个安稳的家。我望着兔子的眼睛,心里酸酸的,不知道还有没有勇气接你回去和我一起颠沛流离。

    潘磊说,“这么些年都找不到你,这次突然出现竟然是来我这里寄养宠物啊!你小子脑袋里面想的是什么?”

    安晨笑笑,说,“潘磊,上楼去。我有话和你说。”

    潘磊搂着安晨的肩, “曼曼,你照顾好安然。我就知道这小子有私房话要跟我说。我和他去楼上书房。”

    安晨从箱子里拿了一个牛皮纸袋,跟着潘磊上了楼。

    曼曼给我沏了杯柚子茶,酸酸涩涩的带着一点点蜂蜜的甜味。她轻轻在我身边坐下,头发里散发着淡淡的香。曼曼优雅的喝茶,长发及腰,有美好的侧脸。我好生羡慕她。有这样一个爱她的男人,这样一个甜蜜的家。这些年来,我做的事情,若是拍成古惑仔电影,也能成一个系列了。有时候回忆起来,不乏精彩,不乏刺激,然而我想要要做的,不过是曼曼这样的女人。相夫教子,研究插画,学学茶艺。左手摩挲自己的右手,上面有厚厚的茧子,我的心里低低一声轻叹,再也做不了如此赏心悦目的女人了。

    曼曼问,“安然,你老家哪里的?”

    我只说,“南方一个小城市。”

    “我家里也是南方的。北方好干燥,到现在都适应不了,换季的时候会流鼻血呢。”

    我把玩着茶杯,这样家长里短的对话,我着实不太擅长。曼曼见我不说话,便说,“来,我有好东西给你看。”她带我去了楼下的书房,从柜子里拿出好厚一本相册,“大学时代的。里面有你们家帅帅的安晨哦。”

    我拿了椅子坐下,将相册摊开放在腿上,一页页的翻。那时候的安晨也留着稍长的头发,虽不若现在这般清爽,但眉宇间英气依旧。他的脸还有些孩子气,不是如今这样的削瘦,也没有现在那满脸的心事。常有他们三个人的合影,曼曼在中间,潘磊和安晨一左一右的站在她旁边,她是长直发,风吹起她的长发,好飘逸。她总是那样明媚的笑着。

    我多想有一段这样的时光,留下些这样幸福的照片,身边的人欧阳飞也好,别人也罢,那都是多珍贵的回忆。可我回望过去的那段日子,只是黑黢黢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了。

    曼曼说了很多她们上学时候的事情,说潘磊和安晨高中时代打篮球相识,后来又一起去了斯德哥尔摩商学院读书。安晨学管理,潘磊学的是计算机。而曼曼学的是室内设计。三个人都不在同一个系,但因为在异乡求学,自然走的近一些。她说安晨再篮球场打球的时候好多妞儿会在一旁尖叫,她还说她认识安晨,也是在篮球场,依稀记得那是个黄昏,安晨逆着光,来了一个超帅的投篮。

    “当时我好花痴他的,不过那时候他这个人对女生都冷冷的。后来我和潘磊在一起,才发现他对朋友相当义气,我们仨常常混在一起玩儿。”曼曼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轻柔轻柔的。而她脸上的笑,也时刻彰显着幸福。

    可我始终在想:她说的那个人,是安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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