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行善事做善人
目录:御尘记| 作者:红眼白乌鸦| 类别:玄幻奇幻
凌云见三人装样子竟然干起了好事来,不由乐出声来,道:“几日不见,三位公子哥居然开始学**了。”
胡魁不解其意,不知道他是嘲讽还是夸赞,不敢反驳,连连称是道:“都是春大爷教训的好,我们痛定思痛,决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定不能辜负春大爷的谆谆教诲,多做善事,争取早日做一个善人,做一个远离低俗趣味的人。”
凌云只觉这段话十分熟悉,大概是看多了监狱改造的电影,笑道:“你们不干坏事就谢天谢地了,我可没说要你们做好事,本来做好事就是遵从内心,自愿为之,万一是我强迫你们干好事,那反倒是坏事了。不过,这位老婆婆年纪这么大了,帮她洗下衣服,倒也算是积德行善。”
朱威粗声道:“是啊,还锻炼身体呢,春大爷你看,我一直以为女人洗衣服不需要什么力气,而我双臂强健有力,但洗了这么一会,就累得双臂发酸了,女人真是不容易,洗衣服看来更多靠耐力而不是力气大就可以。”
胡魁嘲笑道:“朱威,你练得一身腱子肉,干这一会就喊累,好意思吗?”
朱威大声道:“我可没说累,我还要继续洗呢。”
三人有如比赛,卖力地搓洗衣服,几乎将衣物搓出洞来,一旁的浣纱老妇心痛不已,万一有了破损的衣服,她可是要赔钱的,但又不敢直说,只盼着这几个一时兴起的公子哥尽快玩累走掉。
唯独黄旦中,在一旁默默无语,瞪着凌云,眼神中充满着仇视。
凌云并未看他,知道他对自己一直仇恨不已,以为自己横刀夺爱,但就算没有自己,以胡芍的性格,压根就不会看上他,别说他是黄神医的儿子,纵然他是仙门太守的儿子又如何,胡芍孤僻高冷,恐怕都懒得看他一眼。
凌云懒得看他们三人在自己面前竞相演戏,搓洗衣物的手速越来越快,再快一点怕是要摩擦冒烟了,于是掉头走开。
既然黄旦中说这条巷子是死胡同,就没有必要走下去了,凌云转身走回另一条小巷,一路走去,没多久,便看到那栋私宅,昨晚的记忆一下子浮现出来。
大门紧闭,凌云轻轻地敲了敲门。
屋内没有回应,凌云低声道:“雪珠,是我!”
屋里传来一阵桌椅移动的声音,似乎有人起身,一个女子惊喜道:“真的是相公回来了!”是雪珠的声音。
只听紫若在房内懒懒地道:“是你相公回来了,又不是我相公,可别对着我说,免得酸倒了我的牙。”
雪珠扑哧一笑,道:“那你总得帮我开门不是,要不然我一个人哪里搬得动?”
凌云心里奇怪:“开个门而已,为什么搬不动,难道门闩太重?”
只听得屋里一阵桌椅擦动地板之声,然后门闩被取下,房门打开,雪珠痴痴地望着门外的凌云,脸上泛起红晕,胸口气息未平,娇-喘着扑倒凌云怀中,低声道:“提心吊胆了一整晚,你终于回来了。”
凌云看着她双眼圈发黑,眼睛微微肿起,恐怕昨晚也是一晚未睡,不由得心中感动,吻了吻她的脸颊,道:“我也是一直担心着你,现在见到你,终于可以放心了。”
紫若站在房间中央,倚着柱子,啧啧道:“人家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们是一晚不见有如生死离别,我是不是在这里太碍事了,干脆放我走得了,免得影响你们好事。”
雪珠听着她讥讽之言,脸上红晕滚烫,羞得将头埋在凌云怀里,一句话都不想说。
凌云看到一张大木床摆在屋子中央,奇怪道:“难道昨晚你们用木床抵住了门?”
紫若哼了一声,道:“不然呢,难道把木床移到房子正中央睡,能升仙?不是因为你不在,怕那群坏人再来骚扰我和雪珠,谁愿意费那么大力气,将这奇重无比的大木床推到这里来。”
雪珠抬头道:“是啊,幸亏紫若妹妹帮忙,不然我一个人万万推不动那张床。”
凌云笑容满面,松开雪珠,扑过来抱住了紫若,道:“出这么大气,来,老爷给你个奖赏!”
紫若料定他要对自己有不轨的行径,连忙低头躲开,嘲弄般笑道:“你那奖赏,我可不要,留着给你爱妾吧,或者昨天那个把你勾走魂的小蹄子,千万别来招惹我。”
凌云岂能容她逃走,昨晚除了跟赵尉松学了一套漂亮实用的剑法,还从别人那里学到了几招擒拿手法,十分管用,趁着紫若再一次想低头如鱼儿滑出自己的怀抱时,伸手抓住手腕,轻轻一扭,她的身体便自动送到了自己的怀里。
紫若一惊,手腕被紧紧地锁住,如同铁箍,逃脱不得,怒道:“你若是这般轻薄于我,我……我便这就自杀,死在你面前。”
凌云看着她粉嫩光滑的脸蛋儿,本来忍不住想轻轻地亲一口,如今见她坚决毅然的神色,知道她性格刚烈,毕竟万仙楼里为了保住贞洁,已经割了一次脖子,于是连忙松开她的手腕,道:“哼,当我喜欢轻薄你么,只是送你个礼物而已。”
紫若松开手腕,揉了揉洁白如玉的皓腕,只觉摸到了一只冰冷的物什,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碧绿通灵的手镯,成色极佳,那一抹绿意盎然沁人心脾,出身侯府的紫若一看便知是上等的冰种翡翠,应是南缅国出产之物,中土极少,价值连城。
这是凌云从金库中发现的宝贝,放置在垫满鹅毛的小盒子中,幸好没有破碎,凌云随意拿在手里,当时并未想当作礼物送给紫若,如今看到紫若生了气,便送给她当作赔罪。
紫若脸上怒容未消,恨恨地摘下手镯,用力地丢向凌云,怒道:“当我是你豢养的金丝雀么,以为给了礼物然后我便不再生气,甚至心中暗喜,然后一点点陷入你的圈套,变成你的玩物,是么?但你想错了,我心早已碎,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也不会让任何人拿我当玩物耍!”
价值万金的手镯砰地落地,清脆一声响,碎成了无数微微泛白的绿色玉渣,世上只要懂得这手镯价值的人,无不痛惜,甚至是不识货的普通人,看到这种成色的上等好货,也不免感叹:“摔碎了实在可惜,不如留给我,卖出去便可一生富贵不愁了。”
雪珠本来惯于银钱筹算,这手镯是王三城打劫南缅商队得来,价值不可估量,几乎与整个金库的白银价值相当,如今看到紫若竟然随意摔碎,不由心痛,苦笑道:“紫若妹妹,你可知这手镯价值几何?”
紫若道:“我知道这是无价之宝,我一个低贱婢女配不上,摔碎了,现在让他把我杀了,用命赔给你吧。”。
凌云大笑不止,道:“你的命这么卑贱么,居然只值一个手镯?”
雪珠劝道:“算了,都已经碎了,这事就不提了。”其实,最为心痛的是她,平时连戴都不舍得戴,如今居然粉粉碎成沫子,不禁后悔往日珍藏起来没有多佩戴几次,也不枉了这无价之宝的身份。
胡魁不解其意,不知道他是嘲讽还是夸赞,不敢反驳,连连称是道:“都是春大爷教训的好,我们痛定思痛,决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定不能辜负春大爷的谆谆教诲,多做善事,争取早日做一个善人,做一个远离低俗趣味的人。”
凌云只觉这段话十分熟悉,大概是看多了监狱改造的电影,笑道:“你们不干坏事就谢天谢地了,我可没说要你们做好事,本来做好事就是遵从内心,自愿为之,万一是我强迫你们干好事,那反倒是坏事了。不过,这位老婆婆年纪这么大了,帮她洗下衣服,倒也算是积德行善。”
朱威粗声道:“是啊,还锻炼身体呢,春大爷你看,我一直以为女人洗衣服不需要什么力气,而我双臂强健有力,但洗了这么一会,就累得双臂发酸了,女人真是不容易,洗衣服看来更多靠耐力而不是力气大就可以。”
胡魁嘲笑道:“朱威,你练得一身腱子肉,干这一会就喊累,好意思吗?”
朱威大声道:“我可没说累,我还要继续洗呢。”
三人有如比赛,卖力地搓洗衣服,几乎将衣物搓出洞来,一旁的浣纱老妇心痛不已,万一有了破损的衣服,她可是要赔钱的,但又不敢直说,只盼着这几个一时兴起的公子哥尽快玩累走掉。
唯独黄旦中,在一旁默默无语,瞪着凌云,眼神中充满着仇视。
凌云并未看他,知道他对自己一直仇恨不已,以为自己横刀夺爱,但就算没有自己,以胡芍的性格,压根就不会看上他,别说他是黄神医的儿子,纵然他是仙门太守的儿子又如何,胡芍孤僻高冷,恐怕都懒得看他一眼。
凌云懒得看他们三人在自己面前竞相演戏,搓洗衣物的手速越来越快,再快一点怕是要摩擦冒烟了,于是掉头走开。
既然黄旦中说这条巷子是死胡同,就没有必要走下去了,凌云转身走回另一条小巷,一路走去,没多久,便看到那栋私宅,昨晚的记忆一下子浮现出来。
大门紧闭,凌云轻轻地敲了敲门。
屋内没有回应,凌云低声道:“雪珠,是我!”
屋里传来一阵桌椅移动的声音,似乎有人起身,一个女子惊喜道:“真的是相公回来了!”是雪珠的声音。
只听紫若在房内懒懒地道:“是你相公回来了,又不是我相公,可别对着我说,免得酸倒了我的牙。”
雪珠扑哧一笑,道:“那你总得帮我开门不是,要不然我一个人哪里搬得动?”
凌云心里奇怪:“开个门而已,为什么搬不动,难道门闩太重?”
只听得屋里一阵桌椅擦动地板之声,然后门闩被取下,房门打开,雪珠痴痴地望着门外的凌云,脸上泛起红晕,胸口气息未平,娇-喘着扑倒凌云怀中,低声道:“提心吊胆了一整晚,你终于回来了。”
凌云看着她双眼圈发黑,眼睛微微肿起,恐怕昨晚也是一晚未睡,不由得心中感动,吻了吻她的脸颊,道:“我也是一直担心着你,现在见到你,终于可以放心了。”
紫若站在房间中央,倚着柱子,啧啧道:“人家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们是一晚不见有如生死离别,我是不是在这里太碍事了,干脆放我走得了,免得影响你们好事。”
雪珠听着她讥讽之言,脸上红晕滚烫,羞得将头埋在凌云怀里,一句话都不想说。
凌云看到一张大木床摆在屋子中央,奇怪道:“难道昨晚你们用木床抵住了门?”
紫若哼了一声,道:“不然呢,难道把木床移到房子正中央睡,能升仙?不是因为你不在,怕那群坏人再来骚扰我和雪珠,谁愿意费那么大力气,将这奇重无比的大木床推到这里来。”
雪珠抬头道:“是啊,幸亏紫若妹妹帮忙,不然我一个人万万推不动那张床。”
凌云笑容满面,松开雪珠,扑过来抱住了紫若,道:“出这么大气,来,老爷给你个奖赏!”
紫若料定他要对自己有不轨的行径,连忙低头躲开,嘲弄般笑道:“你那奖赏,我可不要,留着给你爱妾吧,或者昨天那个把你勾走魂的小蹄子,千万别来招惹我。”
凌云岂能容她逃走,昨晚除了跟赵尉松学了一套漂亮实用的剑法,还从别人那里学到了几招擒拿手法,十分管用,趁着紫若再一次想低头如鱼儿滑出自己的怀抱时,伸手抓住手腕,轻轻一扭,她的身体便自动送到了自己的怀里。
紫若一惊,手腕被紧紧地锁住,如同铁箍,逃脱不得,怒道:“你若是这般轻薄于我,我……我便这就自杀,死在你面前。”
凌云看着她粉嫩光滑的脸蛋儿,本来忍不住想轻轻地亲一口,如今见她坚决毅然的神色,知道她性格刚烈,毕竟万仙楼里为了保住贞洁,已经割了一次脖子,于是连忙松开她的手腕,道:“哼,当我喜欢轻薄你么,只是送你个礼物而已。”
紫若松开手腕,揉了揉洁白如玉的皓腕,只觉摸到了一只冰冷的物什,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碧绿通灵的手镯,成色极佳,那一抹绿意盎然沁人心脾,出身侯府的紫若一看便知是上等的冰种翡翠,应是南缅国出产之物,中土极少,价值连城。
这是凌云从金库中发现的宝贝,放置在垫满鹅毛的小盒子中,幸好没有破碎,凌云随意拿在手里,当时并未想当作礼物送给紫若,如今看到紫若生了气,便送给她当作赔罪。
紫若脸上怒容未消,恨恨地摘下手镯,用力地丢向凌云,怒道:“当我是你豢养的金丝雀么,以为给了礼物然后我便不再生气,甚至心中暗喜,然后一点点陷入你的圈套,变成你的玩物,是么?但你想错了,我心早已碎,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也不会让任何人拿我当玩物耍!”
价值万金的手镯砰地落地,清脆一声响,碎成了无数微微泛白的绿色玉渣,世上只要懂得这手镯价值的人,无不痛惜,甚至是不识货的普通人,看到这种成色的上等好货,也不免感叹:“摔碎了实在可惜,不如留给我,卖出去便可一生富贵不愁了。”
雪珠本来惯于银钱筹算,这手镯是王三城打劫南缅商队得来,价值不可估量,几乎与整个金库的白银价值相当,如今看到紫若竟然随意摔碎,不由心痛,苦笑道:“紫若妹妹,你可知这手镯价值几何?”
紫若道:“我知道这是无价之宝,我一个低贱婢女配不上,摔碎了,现在让他把我杀了,用命赔给你吧。”。
凌云大笑不止,道:“你的命这么卑贱么,居然只值一个手镯?”
雪珠劝道:“算了,都已经碎了,这事就不提了。”其实,最为心痛的是她,平时连戴都不舍得戴,如今居然粉粉碎成沫子,不禁后悔往日珍藏起来没有多佩戴几次,也不枉了这无价之宝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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