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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最伟大的商业领袖也是最伟大的慈善者(第4页)

采用可擦写光盘驱动器,再次显示出史蒂夫·乔布斯的“敢为天下先”的创新才能。他在1986年前往日本佳能公司讨论激光打印机的设计时,偶然发现这种驱动器。虽然许多分析家认为这仍是一种不成熟的产品,至少在1990年之前不可能正式推出。但乔布斯深信光盘驱动器是代表未来的设备,电脑没有它就不是“带头羊”。

6。王者归来,让苹果声威如日中天

1996年12月17日,全球各大计算机报刊几乎都在头版刊出了“苹果收购,乔布斯重回苹果”的消息。此时的乔布斯,正因其公司成功制作第一部电脑动画片《玩具总动员》而名声大振,个人身价已暴涨逾10亿美元;而相形之下,苹果公司却已濒临绝境。

乔布斯于苹果危难之中重新归来,苹果公司上下皆十分欢欣鼓舞。就连前CEO阿梅利奥也在迎接乔布斯的欢迎词中说:“我们以最隆重的仪式欢迎我们最伟大的天才归来,我们相信,他会让世人相信苹果电脑是信息业中永远的创新者。”乔布斯重归故里,心中牵系“大事业”的梦想。他向苹果电脑的追随者们说:“我始终对苹果一往情深,能再次为苹果的未来设计蓝图,我感到莫大荣幸。”这个曾经的英雄终于在众望所归下重新归来了!

受命于危难之际,乔布斯果敢地发挥了首席执行官的权威,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他首先改组了董事会,然后又做出一件令人们瞠目结舌的大事——抛弃旧怨,与苹果公司的宿敌微软公司握手言欢,缔结了举世瞩目的“世纪之盟”,达成战略性的全面交叉授权协议。乔布斯因此再度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

接着,他开始推出了新的电脑。1998年,iMac背负着苹果公司的希望,凝结着员工的汗水,寄托着乔布斯振兴苹果的梦想,呈现在世人面前。它是一个全新的电脑,代表着一种未来的理念。半透明的外装,一扫电脑灰褐色的千篇一律的单调,似太空时代的产物,加上发光的鼠标,以及1299美元的价格标签,令人赏心悦目……不愧是苹果设计,标新立异,非同凡响。为了宣传,乔布斯把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变成了iMakThereForiMac!由此成了广告业的经典案例。

新产品重新点燃了苹果机拥戴者们的希望。三年来他们一直在等待的东西出现了,iMac成了当年最热门的话题。1998年12月,iMac荣获《时代》杂志“1998最佳电脑”称号,并名列“1998年度全球十大工业设计”第三名。

接着,1999年乔布斯又推出了第二代iMac,有着红、黄、蓝、绿、紫五种水果颜色的款式供选择,一面市就受到用户的热烈欢迎。1999年7月推出的外形蓝黄相间,像漂亮玩具一样的笔记本电脑iBook在市场上迅即受到用户追捧。iBook融合了iMac独特的时尚风格、最新无线网络功能与苹果电脑在便携电脑领域的全部优势,是专为家庭和学校用户设计的“可移动iMac”。1999年10月iBook夺得“美国消费类便携电脑”市场第一名,还在《时代》杂志举行的“1999年度世界之最”评选中荣获“年度最佳设计奖”。

1997年,乔布斯被评为“最成功的管理者”。越来越多的业界同仁认同了此观点。甚至连当初将乔布斯挤出苹果公司的斯卡利也情不自禁地赞叹:“苹果的逆转不是骗局,乔布斯干得绝对出色。苹果又开始回到原来的轨道。”

乔布斯成为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还将继续进行下去。他总是给人以不断地惊喜,无论是开始还是后来,他天才的电脑天赋;平易近人的处世风格;绝妙的创意脑筋;伟大的目标;处变不惊的领导风范筑就了苹果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苹果公司的雇员对他的崇敬简直就是一种宗教般的狂热。雇员甚至对外面的人说:我为乔布斯工作!就连比尔·盖茨都说,我不过是乔布斯第二。

7。进军个人音乐市场的多样化策略

2001年,在整个PC产业都努力向戴尔电脑学习网络直销,从而实现成本削减时,乔布斯选择了逆行。他开始在全美国开设炫目的零售店,并将它一路推广到日本和中国。

很大程度上,乔布斯所谓的零售店不应被称为商店,虽然这里也销售产品,但更多时候它是为消费者提供了最直接的产品体验——电脑可以直接被顾客摆弄,而销售员们被“挡”在柜台之后,只负责回答问题。为将此功能最大化,乔布斯特意聘请了流行时装品牌Gap的经理进行选址工作。至今苹果已经开办了101家零售店,仅2003年一年,苹果在其专卖店的投入就有7700万美元。

乔布斯此举何意?这并非因为他急于改变苹果的销售,而是他强烈意识到,未来的IT产业将不以科技先进与否为最直接的评判,新的标准是它能否改进用户体验。

但更为实际的问题是:由于产品价格昂贵,在戴尔猛烈的价格战攻势下,苹果电脑的市场占有率一路从9。4%下降到2%以下,而苹果电脑原本拥有优势的校园市场的份额,也从1998年的21。5%萎缩到10%左右。2000年,网络泡沫破碎后导致了IT业大萧条,苹果的销售业绩随之一落千丈,2001年初,苹果在乔布斯1998年实现扭亏后再次出现净亏损。

乔布斯需要一个新的突破口,抢占增量市场而不是在存量市场与戴尔肉搏。

一度,迫于资本市场的压力,他也曾考虑是否进入PDA市场,但很快这一想法就被打消:“90%的人使用掌上设备是为了从外部获得信息,而不是用它存储自己的信息——手机也能做这个”。这就是说,制造PDA应该是在未来的手机市场,但乔布斯认为这并非苹果所擅长的。看看奔迈(Palm)的衰落与智能手机的崛起,就知道这是个明智之举。

20世纪90年代年代末期,高科技泡沫破碎之前,苹果也试探性地进入数字娱乐产业,并把方向定为将其麦金塔电脑变为“信息生活”的中心,希望根据此组建一个应用软件部门,推出iMovie等信息视频产品。

但当乔布斯认为会有很多人愿意使用电脑剪辑家庭录像时,免费音乐共享软件Napster却已成为了全世界网民的焦点。“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乔布斯回忆说。好在他很快确定,应该在音乐领域有所作为。2001年,苹果推出了音乐软件iTunes,当时苹果推出的口号是:“扒歌、混制、烧盘”(Rip、Mix、Burn。)。由于苹果没有自己的音乐部门,所以这一切都建立在盗版的前提下,甚至为此得罪了不少业界巨头。在iTunes推出后,乔布斯问自己:虽然在电脑上存储及播放音乐很好,但如果能用一个类似于随身听的便携式存储器播放音乐,岂非更好?但在当时,这还是一个非常狭小的市场:2001年,全美仅售出72。4万台数码音乐播放器,似乎并不值得进入。但直觉告诉乔布斯,需求是存在的,只是以往的产品普遍太差,不是只能存几首歌的低效玩具,就是难于操作的砖头般大的怪物。

2001年初,乔布斯让工程师着手捕捉这一潮流,这不仅需要更改iTunes,还需要为硬件设计一个小型操作系统,并开发出像iTunes一样适于消费者存储、检索音乐的操作界面。不仅如此,这款全心的播放器还必须能与电脑高速互动,拥有便于使用的界面和华丽的外观。

工程师托尼·法戴尔(TonyFadell)被任命为硬件小组的组长,他的任务是在圣诞节前,生产一款轰动性产品,并被授权可以调用包括乔布斯在内的任何苹果员工。苹果公司全球营销副总裁菲尔·希勒率先提出应该用转盘操作,由此加快菜单操作。而设计天才艾韦则负责外观设计:“从一开始我们就想要一个看起来无比自然、无比合理又无比简单的产品,让你根本不觉得它是设计出来的”。于是有了后来的风格极简、纯白的iPod,在充斥着各种颜色的数字家电市场它完全与众不同:“它是无色的,但是一种大胆到令人震惊的无色。”

仅用了9个月时间,iPod即告完成。这是一段令所有参与者难忘的炼狱之旅。iTunes和iPod的首席软件设计师杰夫·罗宾回忆说:“我还记得与乔布斯还有其他人每天从晚上9点工作到夜里1点,只为第一台iPod的用户界面进行讨论。每天都为界面如何更简便一些进行测试并出错。当有一天我们看着彼此,说:‘哦,我们为什么还想把它做成别的样子呢’,我们知道我们到了终点。”

2002年,数字音乐播放器市场开始爆发,一年内售出160万台相关产品,较前一年超过100%的高增长。不过iPod的销量却始终平平,推出第一年,它只售出了10万台。

再一次,乔布斯展现了自己魔术师般的才能,他用两个手术改变了iPod的命运。小手术是,一改以往苹果产品与windows不兼容的特性,让PC用户也可以直接使用iPod。大手术是,将iTunes从一个单机版音乐软件变为一个网络音乐销售平台。

在iTunes之前,已经有了两个正版音乐销售网站:Universal与SONY建立的合资公司Pressplay,以及美国在线时代华纳、贝塔斯曼、EMI和靠realplay发家的Realworks联手打造的Musiet。但这两家在线音乐商店开办一年多后的用户总数仅为22万。

其失利原因,并非是消费者不愿意在网络上购买正版音乐,而是因为音乐公司害怕CD销售的利润受损,他们在网络上并不销售歌曲的永久使用权,而是“出租”:你向网站交月租费,然后只能在固定的电脑上下载音乐,当你停止付费,音乐则自动“蒸发”。这样或许的确保护了CD的销售,但有多少人会为那些不能复制不能移动并随时可能消失的音乐付上每个月10美元呢?

“从来没人去问他的用户:你愿意为你已经买下来的歌曲每月付钱吗?”乔布斯说:人们想拥有音乐,而不是靠租。“瞧着几大唱片公司和技术公司互相恐吓要将对方送上法庭是件痛苦的事,所以我们想与其干坐在这里看双方互相扔石头,还是来做点实际的吧。”

2003年4月28日,新一代iTunes发布。推出之初,iTunes已经从世界五大唱片公司拿到了100万首歌曲的合同。虽然每次以99美分销售一首歌,它就要向唱片公司上缴65美分,但它毕竟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联合了全球五大唱片公司的在线音乐商店。

据苹果的一位副总回忆,公司最初的目标是在前六个月内卖出100万首歌,但达到这一预期只用了6天。而在2005年1月发布的财务报告中苹果称,已经售出2。5亿首正版歌曲。

与Pes的拉动,让iPod先抑后扬:它在随后两年内销量超过1000万台,“21世纪的随身听”之名终于确立起来。虽然距离随身听的全球2亿销售量距离尚远,但它做到了随身听所不曾做到的:超越电子产品的范畴,iPod是一种符号、一个宠物以及身份表征。

影星威尔·史密斯四处向外界宣讲他是如何醉心于这个“世纪级玩具”,而以风尚著称的女星格温尼斯·帕特洛不仅对时尚杂志倾诉自己的iPod情结,更将自己的儿子起名叫“苹果”。甚至不乏有人给自己的iPod起一个名字以示亲密。

当然,仅有方向是不够的,就像当初没有贸然进入PDA领域一样,在外界普遍认为苹果的下一步将是进军便携视频播放器时,乔布斯相当冷静。

“人们会把自己最喜欢的歌听上1000遍,但没有人会把自己最喜欢的电影看上1000遍。”作为Pixar的拥有者,乔布斯认为电影和音乐的游戏规则完全不同:“普通消费者对音质要求不高,但对画质要求很高,而从网络上下载DVD画质的电影所用时间远多于下载音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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