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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当众演讲的沟通艺术 第一节 改善语言表达(第1页)

第四章当众演讲的沟通艺术第一节改善语言表达

从书本中汲取知识

有一位又穷又没工作的英国小伙子,走在费城的街道上找工作。他走进大富商保罗·吉彭斯的办公室,要求和吉彭斯先生见面。吉彭斯先生用不信任的眼光看着眼前这位陌生人:他衣衫褴褛,衣袖底部磨得发光,全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穷酸气。吉彭斯先生一半出于好奇,另一半出于同情,答应了他。吉彭斯先生原来只打算听对方说几秒钟,但随即几秒钟却变成了几分钟,几分钟又变成了一个小时,而谈话却仍然在进行。

谈话结束之后,吉彭斯先生给费城大富翁——的狄龙出版公司经理罗兰·泰勒先生打了一个电话,邀请他和这位陌生人共进午餐,然后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这个外表看上去穷困潦倒的小伙子,怎么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影响了两位如此重要的人物?

秘诀其实只有一句话:他的语言表达能力。事实上,这个小伙子是英国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到美国来负责办理一项商业事务。不幸的是他没有做好,结果被困在美国,有家回不了——因此他此时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英语是他的母语,他说得既准确又漂亮,听他说话的人立即忘掉了他那双沾满泥土的皮鞋、褴褛的外衣,和他那不修边幅的脸孔。他的语言立即成为他进入美国最高商界的“护照”。

这个小伙子的故事虽然有点不同寻常,但它说明了一个真理:我们的言谈,随时会被别人用来作为评价我们的依据。我们所说的话,显示了我们的修养,它能让听者判断出我们的出身——它们是教育和文化知识的证明。

我在前面提过,我们——包括你和我——和这个世界只通过4种方式接触。别人正是根据4件事情来评估我们,并把我们进行分类的:我们做什么,我们看起来像什么样子,我们说些什么,我们是怎么说的。然而,很多人稀里糊涂地过了一辈子,离开学校后,他们不知道要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既不去掌握各种字义,也不能准确清晰地说话。他们习惯使用那些已在街头和办公室过度使用的、毫无意义的词句,这也就难怪他的谈话缺乏明确性和个性特点,也难怪他们在发音、文法方面错误百出了。我甚至听过很多大学毕业生满口说的是市井流氓的口头禅。你想想,连大学毕业生都犯这种错误,我们怎么能指望那些因经济能力有限而缩短了教育时间的人有更好的表现呢?

在几年前的一天下午,我正站在罗马的古竞技场里遐想。这时,有一个陌生人向我走来——他是一位来自英国殖民地的游客。他先自我介绍一番,然后对我大谈起他在这个“永恒之城”的游历经验。但是他说了不到3分钟,“YOUWAS”、“IDONE”就纷纷脱口而出。他那天早晨出门时,特意擦亮了皮鞋,身上穿着一尘不染的漂亮衣服,本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自尊,可是他忘了装饰他的词汇,以使他能够说出优美的句子。他和女士说话时,如果未摘下帽子,他会感到很惭愧;但他弄错了文法时却不会惭愧——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冒犯了别人的耳朵。他所说的话,把自己完全暴露出来。他的英语表达能力真是太可怜了,就像在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宣告,他是一个多么没有修养的人。

艾略特博士在担任哈佛大学校长30多年之后宣称:“我认为,在淑女或绅士的教育中,只有一门必修课,就是准确、优雅地使用他(她)的本国语言。”这是一句意义深远的话,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怎样才能和语言产生亲密的关系,可以用优雅、准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呢?幸运的是,我们的方法一点都不神秘,而且非常的清楚。它早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林肯使用它,就获得了惊人的成就。除了林肯之外,没有任何一位美国人能把语言编织得如此美丽动人,或能说出如此无与伦比、富有音乐节奏感的语句:“怨恨无人,博爱众生。”难道林肯这个由一位懒惰而不识字的木匠和一个平凡女子生下的儿子就得到了老天特别厚爱,天生就具有这种运用语言的天赋吗?事实上没有什么能证明这一点的。他当选为国会议员后,在华府的官方记录中有一个形容词来描述林肯所接受的教育:“不完全。”在他的一生中,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那么谁又是他的良师呢?是肯塔基森林内的萨加林·伯尼和卡里伯·哈吉尔,是印第安纳州鸽子河沿岸的亚吉尔·都赛和德鲁·克诺福——这些巡回教学的小学教师从一个屯垦区流浪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用火腿和玉米来交换,他们就会留下来教拓荒者的孩子们“读、写、算”,林肯正是从他们那里获得了一些帮助和启蒙,而他的生活环境对他的帮助也并不多。

他在伊利诺州第八司法区结识的农夫、商人和诉讼当事人,也都没有特殊的或神奇的语言才能。但林肯没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才能和自己差不多或者更低的同伴身上——你必须记住这个重要的事实。他和一些头脑聪明灵活的人——各个时代最著名的歌手、诗人等——成了好朋友。他可以把伯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集整本整本背诵下来,他还写过评论伯恩斯的演讲稿。他在办公室里放了一本拜伦的诗集,家里也放了一本。办公室的那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翻到《唐璜》那一页。他入主白宫之后,由于内战损耗吞食了他的精力,使他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皱纹,但他仍然抓住点滴时间,躺在**翻阅一下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有时候他深夜醒来,会随手翻开诗集,如果碰巧看到特别有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诗,他就会立刻起床,穿着睡衣拖鞋,悄悄地去寻找他的秘书,然后将一首又一首的诗读给秘书听。他还经常抽空阅读他早已背熟的莎士比亚名著,批评一些演员对莎翁剧作的看法,并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他曾写信给莎剧著名演员哈吉特说:“我已经读过莎士比亚的这些剧本。《李尔王》、《理查德三世》、《亨利八世》、《哈姆雷特》,特别是《麦克白》。我认为,没有一本剧本比得上《麦克白》,它写得实在是太好了!”

林肯热爱诗歌。他不仅一个人私底下背诵朗读,还公开地背诵和朗读,甚至还尝试过写诗。他在妹妹的婚礼上就朗诵过他的一首长诗。他到中年之后,已经把自己的作品写满了整本笔记簿——尽管他对这些创作并没有信心,甚至连最好的朋友也不允许翻阅。

鲁滨逊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中写道:“这位自学成功的人,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他的思想武装起来,可以称之为天才。他的成功过程,和艾默顿教授描述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的伊拉斯莫斯的情况一样:离开了学校,但坚持以唯一的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直至取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息地研究和练习。”

林肯这位举止笨拙的拓荒者后代,年轻的时候经常在印第安纳州鸽子河的农场里剥玉米、杀猪,每天赚31美分的微薄工资,但他后来却在葛底斯堡发表了人类有史以来最精彩的演讲。曾有10万大军在葛底斯堡作战,7000人当场阵亡。著名演讲家索姆奈在林肯死后不久说,当这次战斗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之后,林肯的演讲却依然深深地烙在人们心里。如果这次战斗一再被人们提起,最主要的原因,一定是人们想起了林肯的演讲。谁能否认这句话的准确性呢?

著名政治家艾维莱特曾在葛底斯堡一口气演讲了两个小时,但他的演讲早被人们遗忘;而林肯的演讲却不到两分钟,人们仍记忆犹深——一位摄影师想拍下林肯演讲的情景,但他还没有来得及架起那架原始的照相机并对准焦距之前,林肯已经结束了他的演讲。

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讲的全文,被刻在一块不会腐朽的铜板上,陈放在牛津大学图书馆,作为英语文字的典范。每一个学习演讲的人,都应该背诵它:

“87年前,我们的祖先在这块大陆上建设了一个新的国家,孕育了自由,并且献身给一种信仰:所有人生下来都是平等的。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一次伟大的内战。我们在试验,究竟这个国家——或者任何一个有这个主张和信仰的国家——能不能长久地存在。我们聚集在这场战争的伟大战场上。我们奉献出这个战场上的一部分土地,作为那些为国家的生存而在此牺牲了生命的人永久安息之所。我们这样做,是非常适合和正当的。可是,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我们不能奉献这片土地,因为我们不能使之神圣,我们也不能使之有尊严。那些曾经在这里奋斗过的勇敢的人们——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已经使得这块土地神圣化,这不是我们能有所增减的。世界上的人们不会注意,更不会长久地记得我们在这里的讲话,但他们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些人在这里所做的事。相反,我们活着的人,应该献身于在这里作战的人们曾经如此英勇地推进但至今还没有完成的工作。由于他们的光荣牺牲,我们将更坚定地完成他们曾经奉献出一切的事业。我们在此坚决地表示,不让他们白白地死去;要让这个国家在上帝的护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让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从地球上消灭。”

很多人认为,这篇演讲稿结尾的不朽的句子是林肯独创的。但真的是这样吗?林肯的律师同行科恩登在葛底斯堡演讲的几年前,送给林肯一本巴克尔的演讲全集。林肯读完了全书,记下了书中这句话:“民主,就是直接自治,由全民管理,所有权利属于全体人民,由全体人民分享。”而巴克尔的这句话又可能借鉴于韦伯斯特,因为韦氏在4年前给海尼的复函中这样说:“民主政府是为人民而设立的,它由人民组成,对人民负责。”韦伯斯特则可能借鉴自门罗总统,因为门罗总统早在30多年前表达过相同的看法。至于门罗总统又该感谢谁呢?在门罗出生的500年前,英国宗教改革领袖威克利夫在《圣经》的英译本序言中说:“这本《圣经》,是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所翻译的。”在威克利夫之前,也就是耶稣基督诞生的400多年以前,克莱翁向雅典市民发表演讲时,也曾谈到统治就是“民有、民治及民享”。而克莱翁究竟是从哪位祖先那里获得这一观念的,则难以考证清楚了。

这个世界上全新的事物实在太少了,即使最伟大的演讲家,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和来自书本的材料。

书本!这正是成功的秘诀!如果你想要增加和扩大文字储量,必须经常让自己的头脑接受文学的洗礼。约翰·布莱特说:“当我到图书馆时,就会感到一种悲哀:生命实在是太短暂了,我根本不可能充分享受我面前这丰盛的美餐。”布莱特15岁就离开了学校,去一家棉花工厂工作,从此再也没有机会上学。然而,他却成为他那个时代最出色的演讲家,以善于运用英语语言而闻名。他坚持阅读、研究、做笔记,背诵著名诗人的长诗,比如拜伦、密尔顿、华兹华斯、惠特尔、莎士比亚、雪莱等。他每年都要从头到尾看一遍《失乐园》,以增加他的词汇及文学资料。

英国演讲家福克斯通过大声朗诵莎士比亚的作品,来改进他的风格。格累斯顿也把自己的书房称为“和平庙堂”,里面藏有15000册图书——他承认自己通过阅读圣·奥古斯丁、巴特勒主教、但丁、亚里士多德和荷马等人的作品而获益匪浅。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令他着迷不已,他写下了6本评论《荷马史诗》和他的时代背景的著作。

英国著名政治家、演讲家皮特年轻的时候,经常阅读一两页希腊文或拉丁文作品,然后将它们翻译成英文。他十年如一日,每天都坚持这样做,结果“他获得了无与伦比的能力:在不必事前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自己的思想转化成最精简、最佳组合的语言”。

古希腊著名演讲家、政治家狄摩西尼斯将历史学家修西底德斯的历史著作抄写了8次,希望能学会这位历史学家华丽高贵而又感人的词句。结果,在两千年后,当威尔逊总统想改进自己的演讲风格时,就专门花时间去研究狄摩西尼斯的作品。

英国著名演讲家阿斯奎斯也发现,阅读大哲学家伯克莱主教的著作,是对自己最好的训练。

英国桂冠诗人丹尼森每天都要研读《圣经》,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竟然全部背诵下来。罗斯金的母亲每天逼他背诵《圣经》中的章节,又规定他每年要把整本《圣经》大声朗读一遍,“每个音节,每一词每一句,从创世纪到启示录”一点也不能少。因此罗斯金后来把自己的文学成就归功于这些严格的训练。

苏格兰著名作家史蒂文森可以说是“作家中的作家”。他又是如何获得这种闻名于世的迷人风格的呢?我有幸从他那里得知了他的故事:

“每当我读到让我感到特别愉快的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时候,我一定会马上坐下来,模仿这些特点。这本书或文章很巧妙地讲述了一件事,提出了某种印象,或者它们含有某种显而易见的力量,或者在风格上表现出令人愉快的特征。不过,我第一次一般都不会成功,我就会再试一次。常常连续几次我都不会成功,但我至少从失败的尝试中,对文章的韵律、各部分的和谐与结构等方面,获得了练习的机会。

“我曾用这种勤奋的方法来模仿海斯利特、兰姆、华兹华斯、布朗爵士、迪福·霍桑及蒙田。

“不管你是否喜欢,这就是学习写作的方法。不论我有没有从中得到收获,这也就是我的方法。大诗人济慈也是采用这种方法学习的,而在英国文学史上,再也没有比济慈更优美的诗人了。

“这种模仿方法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所模仿的对象总有你无法完全模仿的特点。你不妨试试看,我想你一定会失败的。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的确是一句古老而又十分准确的格言。”

我们举了很多成功人士的例子,这个秘诀已经完全公开。林肯曾写信给一位渴望成为知名律师的年轻人说:“成功的秘诀,就是拿起书本,仔细阅读研究。学习,学习,学习!这才是最重要的。”

读几本好书

在这方面,你可以从班尼特的《如何充分利用一天24小时》开始。这本书将和洗冷水浴一样,对你会产生很大的启迪和刺激。它告诉你很多你感兴趣的事情:你每天浪费了多少时间,怎样制止这种浪费,怎样利用你省下的时间……这本书可以在一周之内轻松地看完。你不妨每天撕下20页,放在你的口袋中。然后把每天早上看报的时间缩短到10分钟,而不是习惯性地一看就是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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