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的粒子有一种宽容的魔力,总能让谦和毫无顾忌地开玩笑,他忧心忡忡地看着正在吃饼干的粒子说:“你打算把自己吃成什么样子啊?”
如果他知道粒子有一个图省事的外婆,从小只要她喊饿,就塞两块饼干给她,他一定会生出几分怜悯来。因为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外婆的照顾又有些力不从心,粒子对饼干的留恋,类似于对父母回家的期盼,她总是饿,想要填补那个孤单的身躯。于是,从小镇走出的粒子第一次来到大学时,她已后悔莫及,身边穿着时尚的骨感美女多如牛毛,她们摇摆着身姿喊减肥,简直就是对她的一种侮辱。
从外表看上去,你会觉得粒子无所谓这样胖,你会觉得她洒脱不扭捏,但爱上一个人之后,她的内心卑微如草根,她开始买廉价的衣衫来装扮自己,只为在谦和面前,能留下一个好印象。
如果不是借着大学最后一年的离愁和恣意,粒子恐怕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口,但也不会有后来脱胎换骨的人生。有时候,粒子想,如果她带着这样一个小秘密踏入社会,从不揭穿,也就不会尴尬,多年后,她也许还能与他坐在一起打打小麻将。可在感情的世界里,一切发生的都是必须要发生的。
那一刻的粒子,不仅吃掉了火锅里的蘑菇,牛肉,鱼丸,豆腐……还喝掉了三瓶啤酒,不胜酒力的她变得有些兴奋。对面的谦和似乎也喝得极为尽兴,他撇下漂亮女友,形单影只地来请粒子吃火锅,支着脑袋对她说“不醉不归“。粒子就像一颗饱满的橙子,暗藏着甜蜜的欲望。酒酣正浓,粒子大拍谦和的肩膀,她忽然觉得血像喷泉一样涌到了脸上,一句带着酒馊昧的小告白脱口而出:“喂,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呀?”
这句话很快被谦和不着调的歌声所淹没,过了一会儿,谦和抬眼:“你说什么?”
“我说话了吗?我没说话呀!”粒子一口喝掉剩下的酒,“你喝多了!”
于是,懦弱的女生想,原来表白是这样难的一件事。即便借着酒劲,也无能为力。冬天的夜晚,兜头而来的寒气适合醒酒,粒子渐渐蹲下身子,小声地哭了。
自那以后,谦和消失了半个月。如果粒子知道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单眼皮,一定要留一张照片作为纪念。那一天,谦和缓缓摘下墨镜,露出那一双肿胀的眼,她差点笑喷了。
事情好像因为割双眼皮这样一个细节而变得有些戏剧化。
为什么去割双眼皮?谦和说,因为觉得自己需要更完美一点。
为什么要与粒子在一起?谦和说,因为那天她的告白我听得很清楚。
为什么前任漂亮女友不见了?谦和说,因为分手了。
关于已经结束的那一段感情,谦和从不多说。他和粒子在最后一个寒假开始交往,他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男朋友,温柔体贴,爱好广泛,并且充满智慧。他处处绅士,还会安排浪漫的小惊喜,他喜欢看她笑,到哪都喜欢牵着她的手。而她泡在蜜糖的海里,直到没顶。
只有在清晨醒来的时候,粒子才会有一丝莫名的焦虑不安,像一场梦,在大学最后的时光里,她竟然能得到所爱之人的爱,大概是老天眷顾,除此还有别的解释吗?
粒子单纯,快乐从来都是发自内心的,从不去猜测算计恋人的心思,她只想竭尽所能地对他好。但谦和偶尔会若有所思地看者她,好像有话要说,却又说不出口。透过他的镜片,粒子看着那被割了两刀的眼睛,有点想笑,的确是不太自然啊。
但正是这一双挨过刀子的眼睛,在最后才让她领悟。领悟了什么?在后来的七年时间里,她之所以那样苛刻地对待自己,疯狂减肥和打扮,原来都是拜这领悟所赐。
他们最后一次去的地方是一家台湾私房菜馆。夏日的傍晚,他们共享了台式三杯鸡,法国红酒娃和白菜卤,结账的时候粒子才发现原来这样贵。她永远记得那美味,因为那是他们之间最后的晚餐。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粒子的手机传来短信:我们分手吧,不要问为什么,希望你照顾好自己。对不起。
像黑夜再次来临,像将人从温暖的水里突然拎起来扔进冰窖,特别的冷。所有的殷勤和温柔,在这一刻变成了魔鬼,他毫无征兆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或者说,他原本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精明智慧的男人通常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他只是想用马不停蹄的恋爱来掩盖漂亮女友带给他的挫败感。他一度很懊恼,总在反省自己哪里不够好,于是他将所有无法交付出去的好都转移到粒子身上,于是他要去做一个更完美的人,哪怕只是一双单眼皮。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恋爱总是以自欺开始,以欺人结束。
那天,粒子的眼泪差点冲走了枕头。七月骊歌渐起,拍毕业照,摔酒瓶子,吃散伙饭,粒子都没有参加,她执着地寻找谦和,不断拨打他关机的电话,他走得如此决绝,不给她任何解释。若存心让你找不到,便真的找不到。他像水汽一般蒸发。
二十四岁,梦境
这个世界,有人喜欢拖泥带水的分手,有人喜欢毫无征兆的分手,如果是你,你选哪种?
如果谦和知道,粒子在后来的无数个夜晚,依然想念他。他一定不会选择后者,因为这样的方式冷酷无情,让人失去尊严。更可怕的是,这让粒子难以自拔,她宁可他一点点对自己不好,一点点消磨她的意志,一点点离开她,这样她才会有心理准备,才不至于在后来的岁月里,沉溺在这份缺失了答案的旧爱里。
她只能在自己的幻想里找一个答案,那就是她可笑的身材和毫无品味的装扮。因为一个为了追求美,愿意在自己脸上动刀的男人,对另一半的要求也一定苛刻。想明白这一点,粒子仿佛找到了人生新目标,她开始减肥,买时尚杂志,买衣服买配饰,除此,她还学习摄影和钢琴,总之他会的她也一定要会。爱情是一种偏执的病,她从不打算将他从心里清除,她反而为了再见的那一天,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美好。她留在这座城市工作,每个周末她都去他们曾经去过的超市,公园,咖啡馆,百货公司,她想总有一天,他们会偶遇。
但时光已拖去了好多年。
她只能在梦里见到他,是秋天的光景,他安静地坐在教室里,背影还是那么消瘦,阳光落在他的头发上手臂上,圈起一层温柔的光晕,他始终不肯回头来看看她。
好几次,她从梦里哭着醒来。
挂念一个人是最好的减肥良药,遇见她的大学同学都惊呼,天啊,粒子完全变了一个人。于是她才将自己的搭配日志放在网上,现实遇不到没关系,网络总是强大的。她希望那些照片被人们转发,直到某一天被他所见到。但这样的事没有发生,不过她集结了一帮小粉丝,也算是安慰。
后来,追求她的人络绎不绝,她没有对谁动过心。有时她会对追求者开一句矫情的玩笑:“我有一个男朋友,他一直住在我心里。”好像心已经很累了,不再有爱上谁的能力。
失去的爱,总是最好的。她始终不愿正视分手这个事实。是因为不甘心,还是因为他没有给自己一个交代?她将等待的心情一直放大,等待下一个转角遇见他,等待他看到自己那一瞬间的惊讶,等待他重新对自己说爱。她不得不承认,爱上一个人就是一个失去自我的过程。
二十七岁,现实
那本印有粒子照片的杂志,后来淹没在一群大牌时尚杂志里,和那些金光闪闪的杂志比起来,的确显得有些寒碜。据说销量一直不佳,还有可能要停刊。但她还是收藏了十本,摆放在书架上。如今已落了灰尘。
她有时打开来看,会记起那个曾自以为很了解她的男人。他是一个基督徒,据说找一个基督徒做丈夫,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因为基督徒丈夫有一套行为准则,耍爱护、鼓励,保养和顾惜妻子,他们一定会真诚相待。这些都是男人告诉她的,因为他追求她,想要她放心。
粒子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也许拴在心里的那颗螺丝,开始松动。她已经二十七岁了,从小到大,只爱过一个人,但那人辜负了她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