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小说

奇点小说>历代冤案故事 > 券书改句(第1页)

券书改句(第1页)

券书改句

【原文】

有富民张老者,妻生一女,无子,赘婿于家。久之,妾生子,名一飞,育四岁而张老卒。张病时谓婿曰:“妾子不足任吾财,当畀汝夫妇。尔但养彼母子,不死沟壑,即汝阴德矣。”于是出券书曰:“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女婿,外人不得争夺。”婿乃据有张业不疑。后妾子壮,告官求分。婿以券呈,官遂置不问。他日,奉使者至,妾子复诉。婿仍前赴证。奉使者因更其句读曰:“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女婿外人,不得争夺。”曰:“尔妇翁明谓‘女婿外人’,尔尚敢有其业耶?诡书‘飞’作‘非’者,虑子尚幼,恐为尔所害耳。”于是断给妾子,人称快焉。

《增智囊补》

【译文】

有个富人姓张,年纪很大,他的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没生儿子,后来招女婿进门成了婚。过了很久,张老的妾生了个儿子,取名一飞,孩子四岁时张老病故。张老病重时对女婿说:“我小妾的儿子不能挑起理财的重任,我的家财理当给你们夫妇。你只要赡养他们母子俩,不使他们饿死荒野,那便是你积阴德了。”于是他写了一纸契据:“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女婿,外人不得争夺。”(“张一,不是我的儿子。家财全给女婿,外人不能争夺。”)这样一来,女婿占有张老的全部家财当然成了毋庸置疑的事了。后来,张老小妾的儿子长大成年,就告到官府要求分得一份张老遗产。女婿把张老当年写的契据呈官审验,官员便把张老小妾儿子的诉状搁置一边不再提起。过了一段时间,一个姓秦的官员来到这里,那小妾的儿子再次告状,张老的女婿仍像上次那样去官府交验契据。那姓秦的官员更改契据句读,契据变成“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女婿外人,不得争夺。”(“张一非,是我的儿子。我的家财全给他。女婿是外人,不能抢夺家财。”)他对张老的女婿说:“你丈人明确指出‘女婿是外人’,你还敢斗胆占有他的家财?你丈人存心将‘飞’写作‘非’,无非担心子年幼,恐怕被你害了。”于是,张老遗产全部判给小妾的儿子,大家听了这判决无不称快。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