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会里民,指杀子者
【原文】
蔡高调福州长溪尉,民有夫妇皆出,而盗杀其守余子者。高亟召里民毕会,环坐而熟视之。指一人曰:“此杀人者也。”讯之果服。
民子被杀,无所猜执,则其夫妇必皆良善,而于同里亦无仇怨。忍杀其守舍子者,乃凶残人也。凶残之人,气貌当异,故不待问之而色动,诘之而辞屈。唯环坐而熟视之,其人已得矣。高之明察尤可称也。昔孟嘉在坐,褚裒未识而庚亮使裒自求之,裒睐良久,乃指嘉曰:“此人小异,得无是乎?”虽善恶有殊而物理何别?高之视裒,谅无愧焉。
【译文】
蔡高调任福州长溪做县尉的时候,有一户人家夫妇都外出了,盗贼杀了他们看家的儿子。蔡高赶快召集居民都来聚合,大家坐成一圈后就仔细地观察他们。蔡高指一个人说:“这个人就是杀人者。”经过审讯,果然服罪。
居民的儿子被人杀害,家人没有猜疑的对象,那么夫妻两个一定都是善良的人,而且在同街巷里也没什么结怨为仇的人。那么狠心杀死他们看家的儿子的,这一定是生性残暴的人。生性残暴的人气质容貌必然异常,因此不等审问就脸色改变,不等盘查就张口结舌。只要让人们围坐成一圈儿,反复查看他们,那个坏人就被发现了。蔡高查明凶犯尤其值得称道。东晋时候,一次聚会,孟嘉在座,褚裒跟他素不结识,庾亮让褚裒自己从客人中找出孟嘉来。褚裒注意地看了很久,指着孟嘉说:“这位客人稍微与众不同,或许就是他吧?”虽然善人恶人有所区别,但是从外貌能观察人性,这个道理哪有什么不同?蔡高比起褚裒来,想来没有什么自愧不如的地方。